2009年6月21日 星期日

國語文課程與教學實務研討會:臺北教育大學(06.20)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舉辦「國語文課程與教學實務研討會」,由語創系林主任于弘教授主辦~ 今天的討論人(玲如、曉茹、秀精)都是我們的好伙伴呢~表現真好!
研討會結束後,林教授說要送大家教學光碟~我一看,哇!竟然是自己,真是......
二年前拍的教學光碟,和現在~應該~「差」很大吧~

研討會中,還是有人提到李家同教授對修辭的看法。所以,麗雲被主持人請起來發言了~
其實,教育部已委請專案單位,為修辭教學進行教學示例與序列化的研究,希冀提供現場教師一參酌準則~
麗雲還是覺得:
中學沒問題,小學有狀況,那是因中學是專長分科教學,小學是通才教育。不能全把責難眼光聚焦在小學老師身上~因小學的師資培育過程並未對這部分加以琢磨~對認真的老師,犯了一點小錯,我們是不應太苛責的~
還好,針對修辭教學的專案研究,正努力召開,期待在七月底將成果與大家見面~大家就都加油吧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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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辭,真有那麼難嗎? (可連結)~ 陳麗雲

日前,報章雜誌與新聞媒體鬧得沸沸揚揚的「小四生考修辭」事件,在社會各界引起一片嘩然,彷彿老師真的故意刁難學生,彷彿「修辭」真的儼然成為壓垮學生學習國語文的最後一根稻草。甚至有人一提起「修辭」,就說非常受不了……這樣看待「修辭」,我個人覺得是非常不公允且失當的。

平心而論,「修辭」本身是無辜的。「修辭」講究的是語文的美感,是讓語文傳情達意的一種手段。學會「修辭」只會讓表達更適切,讓孩子更能感受語文的美。它,怎會有錯呢?然而,會造成這樣「教師抱歉、學生討厭、家長抱怨」的現象,我想,都是因為對「修辭教學」有了誤解。

首先,我們要釐清幾個觀念:

一、「修辭教學」不等於「修辭學」。

各媒體採訪的學者或是家長,都認為在國小教「修辭學」這中文系深奧的專業科目,太可怕了!其實,這是大大的誤會呀!我在國小教學現場服務二十年,我們教給學生的都是「修辭教學」而非「修辭學」。「修辭教學」不像「修辭學」講理論的研究與學派,它重視的是實用與欣賞。例如:「妹妹的臉紅了。」這是敘述句,加入修辭後變成:妹妹的臉紅得像蘋果。(比喻)連鮮紅的蘋果也嫉妒妹妹的臉頰。(轉化)妹妹的臉頰飄出蘋果的芬芳。(移覺)像這樣讓孩子由情境中感受表達的方式,讓語文臻至藝術的層次,讓表達能更雅緻,這就是「修辭教學」。這樣的教學,一點兒都不深奧,一點兒都不艱難,不是嗎?

二、語用才是學修辭的目的
語文是以實用為目的。所以「修辭教學」就應讓學生在生活中領受,在情境中感動。學了半天的「修辭」若只拿來考選擇題,題幹還不清楚,那當然會讓它離生活越來越遠,讓學子越來越討厭,而且達不到「修辭教學」真正的目的。我們教「修辭」應該讓學生學會運用,例如利用仿寫或擴寫來讓學生學會這個修辭技巧,讓學生在說話或寫作時學習實用,這才是學習語文的最佳方式。我相信不只是學修辭是如此,各種教學也應奠基於實用活用,這樣的教學才會有實質效益。

三、什麼年級教什麼修辭?

針對「小四生考修辭」這個問題,有許多老師有不同見解。其實,最大的問題在於:小四生能教哪些修辭?能考哪些修辭?「修辭教學」是該正視,且要有正確的觀念。什麼年級該教什麼修辭應該要有序列性,而且是配合學生的認知心理發展。例如,中年級教「譬喻」、「擬人」絕對沒有問題,但是教到「映襯」、「層遞」、「借代」就不適當。因為中年級孩子的思維還在具體思考階段,尚未過渡到抽象思維。所以,教師在進行「修辭教學」時,應配合孩子的認知發展予以教學,絕不能揠苗助長。

四、區分句型與修辭

所謂「目的句」、「假設句」、「因果句」……這都是屬於句型的範疇,並非我們經常講的「修辭」。勉強而言,可以說是消極修辭的一部份。和我們經常說的「譬喻」、「雙關」這些積極修辭的修辭格是不同的。所以,建議老師在出題時,題幹要清楚,而且應該將這些選項區分,以免讓學子更混淆。

為了提升學生語文程度,老師們認真的教學都應該予以掌聲。教學用對方法將事半功倍;反之,則會吃力不討好,甚至讓教學陷入險境。

「一個學校裡可以沒有高樓大廈,但是不能沒有大師。」所謂的「大師」,就是認真的老師;每個認真的老師都是高度學習的。我相信:在語文教學的天空中,善用「修辭教學」會讓語文更瑰美,讓學子的語文能力更提升。這些,都端賴現場的老師們攜手努力。一般的老師講述,認真的老師解釋,優秀的老師示範,偉大的老師啟發。

期待我們所有的教師與家長都往優秀、偉大的路途邁進,而不是讓學生在分數的磅秤中斤斤計較。


1 則留言:

娃娃 提到...

老師:

就是這一次,
第一次在貴賓室和老師見面。
呵呵~
果然没記錯,
是紫色的衣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