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8日 星期四

國語週刊&閱讀青春

此四文稿麗雲發表於國語日報週刊847、848期第6~7版。 朋友是很重要的,就像太陽一樣,可以給我們溫暖。真正的好朋友,會喜歡彼此,會互相幫忙。友誼是珍貴的,有愛,就要大聲的對他說!
故事內容是敘述名叫咪咪的小女孩,遇上了一隻寂寞的猩猩。 文章重點於下~

老師說喜歡一個人其實不用什麼很大的理由,但要勇敢的告訴他。老師要我們寫下好朋友的名字,並寫出喜歡他的理由。我寫了:
小葉:
我喜歡你,因為你下課的時候會和我一起玩。
我喜歡你,因為你會常常對我微微笑。
我喜歡你,因為你真的很喜歡我,我也真的喜歡你。
這個故事讓我覺得友情是很珍貴的,我一定要告訴小葉:「我喜歡你!因為……」


閱讀青春,神采飛揚~607班際熱舞比賽,加油!
這群可愛的孩子,臉上寫著「年輕」,舉手投足洋溢著青春~
不管跳得好不好,出場就要夠震撼!老師特地挑選的團服,炫亮吧!
Lady gaga的舞老師跳不來,所以,我就是最佳啦啦隊隊長!
跳舞,我真無法躬逢其盛;鼓舞,我倒是滿心接受!
每天收信,最大的肯定就是像這樣的鼓舞~

麗雲:
我終於見到江湖傳說中的麗雲,果然名不虛傳!
昨天真的大開眼界,沐浴在美的饗宴、歡愉的場域裡,
妳真是超級巨星,天生擁有舞台的魅力!
從妳身上,我學到不少撇步,連我身邊的強棒老師,都開始做筆記囉!
好喜歡聽你演說,既得到快樂又大豐收!

下一場在哪裡?
我快變成追星族囉!
麗~
PS.你的笑話很好笑,附上一則(超好笑的),或許你演講時可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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